《2022年元宵晚会》彰显艺术与科技融合之美******
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高凯)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2年元宵晚会》如期播出。整台晚会以“欢乐闹元宵、浓浓中国风”为主题 ,涵盖歌曲 、舞蹈 、曲艺、武术、魔术等多种艺术形式 ,加之融入新技术手段,充满了欢乐吉祥、喜气洋洋 的热烈氛围,展现出生机盎然 的时代图景,在浓浓的中国风中尽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的隽永魅力。
开场节目《齐天乐》中 ,以神舟十三号航天员王亚平在空间站奏响经典旋律《茉莉花》为序曲 ,将中国空间站传来的太空音乐祝福和晚会现场激昂的民乐演奏巧妙融合。中华文化史上与民乐相伴的十组传奇人物齐聚一堂 ,从斗琴到合鸣,演绎了一曲融合琴、箫 、笙、阮、鼓、琵琶 、箜篌 、二胡、唢呐 、羯鼓等十种代表性民族乐器 的创意交响 。
《2022年元宵晚会》彰显艺术与科技融合之美 央视供图情景武术《骁》中,全国武术冠军和武术运动员们以新颖别致的形式、不凡 的身手 ,诠释出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
今年元宵晚会紧扣北京冬奥会 、中国女足等热点话题 ,邀请谷爱凌、苏翊鸣 、武大靖 、高亭宇 、范可新 、任子威等冬奥健儿为观众送上美好祝福和趣味灯谜。
《2022年元宵晚会》彰显艺术与科技融合之美 央视供图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通过云连线方式与现场演员共唱一首《风雨彩虹铿锵玫瑰》,中国女足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将整场晚会 的热烈氛围推向高潮。
今年的元宵晚会注重“思想+艺术+技术” 的融合创新 ,将多种艺术门类有机结合 ,通过年轻化表达,吸引了无数年轻受众的目光 。说唱节目《卖汤圆》,将交响乐和说唱形式巧妙搭配,既有欢声笑语 ,又有交响乐的曼妙 ;戏曲节目《戏韵话巾帼》涵盖粤剧 、京剧 、昆曲、豫剧 、河北梆子等五个曲种,刻画了穆桂英、梁红玉 、花木兰等巾帼不让须眉 的风采;歌曲《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旋律悠扬 ,意境深远。(完)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 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 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 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 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 ,早在2017年 ,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 、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有关数据产权 的讨论 ,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 ,有关数据产权 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 ,国家层面尚无统一 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 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 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 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 的重要性 ,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 是在《意见》 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 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 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 。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 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 、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 的独特属性 ,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 。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 是“三权分置” 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 ,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 第三 ,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 。《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 ,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 ,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 。从分类上看 ,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 、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 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 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 。同时 ,各类数据 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 ,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 的复杂性 。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 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 、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 的核心内容 。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 ,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 的分离权利 。所有权、持有权 、经营权 、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 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 , 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 。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 ,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 ,数据“三权” 的分工和定位 是不同的 。 “数据资源持有权” 是对于数据资源 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 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 是对于数据 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 的主体就更为多元 。“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 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 ,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 。随着数据交易市场 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 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 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是十分必要 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 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 ,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 ,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 ,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 ,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 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 ,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数据相关 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 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 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 ,企业数据 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 的快速发展 ,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 ,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 ,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 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 、场内外结合 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 。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 ,此后 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 ,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 。以数据合规为契机 ,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 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 的底线原则 ,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 ,适应数据市场 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 、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 。”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 ,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 是必然的 。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 是安全底线 ,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 、技术、载体等层面 ,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 。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